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,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、一套人马合署办公,内设办公室、业务指导处、信息公开处、监察考核处。主要负责全市(含四县(市)、五区)政务公开工作和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的组织、管理、协调、检查、监督、考核。2008年12月22日迁入市政府二办公楼正式对外办公。新中心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,设置106个办事窗口,124间后室,驻窗单位75个,工作人员近300人。 中心一班人秉承依法、公开、公正、廉洁、高效的服务宗旨,团结干事、开拓创新、锐意进取,中心经历了起步、发展、提质三个阶段,已成为长沙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加速器。2002年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”。2003-2005年连续三年被市政府评为“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”。2004年被评为全市“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。 2005年、2007年、2009年,长沙市被评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。2006年,中心被评为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和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。 2007年长沙市被中纪委、监察部评为“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”,被省政府命名为“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”,同年市政务中心被省文明委授予“省级文明窗口单位”称号,2008年被全国妇联授予“全国巾帼文明岗”称号。